客风追影
发表于 2014-5-4 08:30:58
有说明就是不错的,希望好好执行,为了百姓的安全!
lxm
发表于 2014-5-4 08:38:48
既然是“不能上牌照落户,不能上道路行驶,”那为什么生产了那么多销售了那么多上路了那么多,“有关”部门没点反应?交通管理部门是如何与其他单位协调工作的?总之一句话,扯淡!
红其
发表于 2014-5-4 14:54:18
回 良心芽菜 的帖子
良心芽菜:怎么现在才露脸啊,都已经泛滥成灾才说啊,不过比没说好。 (2014-04-02 19:04) images/back.gif
公民
发表于 2014-5-5 17:01:00
广告语沒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但不能对弱势群体
跳跳鱼儿
发表于 2014-5-5 17:07:35
支持
明煜春
发表于 2014-5-5 17:09:42
禁卖、禁坐。从我做起。
路不平
发表于 2014-5-8 13:01:59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切实落实政府决定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快乐无罪
发表于 2014-5-8 15:19:14
支持,顶一个!
2012
发表于 2014-5-8 15:36:02
满大街的电动三轮车怎么不管呢,难道没违反交通管理法?
常思
发表于 2014-5-8 16:01:34
严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