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风追影 发表于 2014-5-4 08:30:58

有说明就是不错的,希望好好执行,为了百姓的安全!

lxm 发表于 2014-5-4 08:38:48

既然是“不能上牌照落户,不能上道路行驶,”那为什么生产了那么多销售了那么多上路了那么多,“有关”部门没点反应?交通管理部门是如何与其他单位协调工作的?总之一句话,扯淡!

红其 发表于 2014-5-4 14:54:18

回 良心芽菜 的帖子

良心芽菜:怎么现在才露脸啊,都已经泛滥成灾才说啊,不过比没说好。  (2014-04-02 19:04) images/back.gif

公民 发表于 2014-5-5 17:01:00

广告语沒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但不能对弱势群体

跳跳鱼儿 发表于 2014-5-5 17:07:35

支持

明煜春 发表于 2014-5-5 17:09:42

禁卖、禁坐。从我做起。

路不平 发表于 2014-5-8 13:01:59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切实落实政府决定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快乐无罪 发表于 2014-5-8 15:19:14

支持,顶一个!

2012 发表于 2014-5-8 15:36:02

满大街的电动三轮车怎么不管呢,难道没违反交通管理法?

常思 发表于 2014-5-8 16:01:34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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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交警大队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