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12月1日起,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不仅要罚款也要扣分
前天,省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从12月1日起,全省同步加强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通俗点说就是电子眼抓拍的违章行为要恢复扣分了。而对于过去买卖分的行为,警方将加大询问盘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当事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不能确定驾驶人,只处罚不扣分
按照省交警总队的部署,从今年12月1日起,全省警方对属于规定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来固定证据。在此基础上,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罚和记分。
如果警方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将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而对于记分的具体项目、扣分的标准等,省交警总队表示与以往相比没变化。12月1日前的违章行为,还按原方式处罚,不扣分。
高速超速10%就要扣分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表示,12月1日起,高速公路上超速10%-20%的依然不罚款,但是要扣分。以沈海高速限速120公里/时为例,如果驾车时速超过了132公里,一旦被抓拍到的话,扣分就不可避免了。据了解,以往若超速在20%以下,仅需警示注意,无罚款,也没扣分。
买卖分被查,当事人或被行政处罚
违章了去买卖分是违法行为,但以往由于电子监控的图片清晰度不高,给了部分“二哥”违规操作的空间,随着高清摄像头的全面使用,违章时的驾驶人是谁容易辨别多了。
监控没有抓拍到的违章,警方会通过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等确定机动车驾驶人。
今后,在处理违章时,警方将增加询问的环节,加大对违章细节的询问力度,并会将嫌疑者的驾照纳入重点监控范畴。
傅仰余表示,一旦查实查证其存在买卖分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依现行规定,以往“只处罚、不记分”时,车主违章网上就能处理;恢复扣分后,驾驶人需要到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如果一辆车几名驾驶人都出现违法行为,那么每名驾驶人都必须自行前往公共服务窗口处理。 驾车的朋友要注意 注意了 这下子,有钱也不好使了…… 注意! 大家注意了!! 严格要求 奇葩的福建,交通罚款收入,想争全国第一吗? 高速超一点,在10%内也要罚款,真无语,本来高速限制80速度,就很我里头,既然叫高速公路,我理解一定要准开120吗,大家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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