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河路临时停车位不能停车吃单子的问题
最近去查违章发现,本人于2月份停车长汀太平桥沿河路临时停车位,应没注意那是限时停车处 交警叔叔开了罚单是罚款150元扣三分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一样,我知道那条路上被罚的车没有一千也有个百八十辆 不知道被罚的是不是一样? 我去查看下第五十六条规定好像惩罚没有那么严重吧。按规定应该是罚款不计分才是知道的说说好让我普及下知识。也恳请警察叔叔给个解答。网络上搜索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根据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停车辆,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知道的说说我觉得很屈啊。。。 怎么地址是福州江滨路 毛给给罚’给门等更太。 想屌你屎fai就。。。。。。 你是违反禁令标志,不是违停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理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法规依据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根据《省实施办法》第68条第3项规定,罚款20―200元,依据新的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计分由原2分改变为3分。 无规矩不成方圆 应该是逆向停车了 福州的地址?回 超强强轶强强 的帖子
超强强轶强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理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法规依据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根据《省实施办法》第68条第3项规定,罚款20―200元,依据新的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计分由原2分改变为3分。(2018-06-04 17:14) images/back.gif
受教了大概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