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说事 发表于 2018-7-20 22:09:13

我不是公安也不是交警。路过,想说几句,电动车属于个人财物,主人应该自己保管好,它没有编号,不好破案找回。尽量不要随便停放,能在视线范围最好,或者是有监控的范围。

逸尘 发表于 2018-7-20 22:24:14

2017年7月在店头街建设银行门口,县政府斜对面被盗新电动车一辆,至今杳无音信,飘过……

时尚中颖 发表于 2018-7-20 23:06:54

强烈要求小偷面目曝光于百姓面前,好认识做好防范,小偷以后除非去整容

水娃 发表于 2018-7-20 23:09:41

没有买卖就没有偷,以后政府成立电瓶回收机制,商铺不准回收不就得了

三余子 发表于 2018-7-20 23:20:50

顶一个

乔老 发表于 2018-7-20 23:27:51

不错,点赞

游龙惊凤飞 发表于 2018-7-20 23:51:09

拿出方案措施来

工贸人 发表于 2018-7-21 00:00:12

烦人,,,

钟明先生 发表于 2018-7-21 01:24:44

当官为民,为民当官!

满意茶行 发表于 2018-7-21 06:08:51

小偷防不胜防,主要还是要全民有防范意识。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近期长汀城区电动车电池被盗案多发的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