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押赴刑场!长汀2名80后制毒犯依法被执行死刑
3月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对贩毒制毒犯陈某富、胡某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罪犯陈某富,男,1984年3月出生,小学文化,福建省长汀县铁长乡人。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陈某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胡某文,男,1982年12月出生,中专文化,福建省长汀县铁长乡人。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胡某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将罪犯陈某富、胡某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编辑:赖贵楠
校对:戴月秀
审核:廖桂灵
来源:微长汀
附:
群众举报受理电话:县公安局110、县禁毒大队0597-6860169 某富某文:P 小伙子下辈子踏踏实实干活吧:dizzy: 害人害已! :shutup: 害了人 总要还的~因果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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