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局长马荣添被判三年四个月!(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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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据12309中国检察网25日消息,2022年5月10日下午,经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岩市永定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马荣添涉嫌受贿罪在武平县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马荣添(资料图)经查,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马荣添在担任永定县湖雷镇党委书记,永定县(区)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发包、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人事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共计136.7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荣添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马荣添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马荣添简历
马荣添,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龙岩市永定区人,在职大学学历,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月至1996年5月,任龙岩市永定县仙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6年5月至1997年1月,任龙岩市永定县湖雷镇党委副书记;
1997年1月至1999年4月,任龙岩市永定县湖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年4月至2006年5月,任龙岩市永定县湖雷镇党委书记;
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待安排;
2006年7月至2006年8月,任龙岩市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2006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龙岩市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10月至2009年6月,任龙岩市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2009年6月至2016年6月,任龙岩市永定县(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2月永定撤县设区);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任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待安排;
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龙岩市永定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科员;
2018年10月,退休。
(简历来源:龙岩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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