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沈某平再次被查
近日,长汀公安交警在查处过程中就发现了一名“酒司机”
而这名“酒司机”
是在同一个地方
被第二次查出酒驾。
案例详情:
11月10日,长汀公安交警在城区中队路段开展夜间酒醉驾查辑行动。当天晚上20时36分许,当事人沈某平酒后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城区中队门口,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查询,民警发现沈某平于2016年12月23日21时53分,在城区交警路口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查处。
民警对驾驶人沈某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非汽车类机动车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处以罚款13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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