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河田镇柳泉街实施限时禁止停车的通告
关于在河田镇柳泉街实施限时禁止停车的通告为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4日起,河田镇柳泉街河田信用社路口至河田中心幼儿园路口路段实施限时停车,每日8:00-19:00禁止一切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河田镇柳泉街河田中心幼儿园路口至新华超市门口路段全天候禁止一切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12月30日
编辑:巫金燕
审核:胡春潮
监制:赖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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