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教学点提升改造项目在濯田镇竣工揭牌
1月19日,长汀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教学点提升改造项目在濯田镇竣工揭牌。福建农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长汀县濯田镇优秀乡贤兰思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濯田镇挂钩县领导陈蔚华出席揭牌活动,县委党校、濯田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仪式上,兰思仁、陈蔚华共同为伟大建党精神教学点揭牌。
揭牌仪式后,全体人员一同参观伟大建党精神教学点,重温中共一大代表何叔衡的光辉事迹,聆听微党课《永远的叔衡 不灭的马灯》,缅怀追思革命先烈。
在市委组织部挂钩联系和关心支持下,长汀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教学点提升改造项目顺利竣工,体现了长汀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新时代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使命担当。长汀县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转化为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不竭动力。
长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教学点展陈介绍
1921年7月,包括何叔衡在内的13位平均年龄只有28岁的中国进步青年,代表全国58名党员出席党的一大,创建了中国共产党。
1935年2月24日,何叔衡在转移途中,在今长汀县濯田镇梅迳村遇敌围堵,奋身跳崖、壮烈牺牲,践行了自己“为苏维埃流最后一滴血”的铮铮誓言。
从反封建的秀才,到新文化运动的干将,再到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先驱,何叔衡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也是光辉的一生,深刻诠释了伟大建党精神内涵。
一、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第一部分讲述:五四运动前后,何叔衡与毛泽东、蔡和森等组织成立新民学会,领导湖南反帝反封建斗争。1921年7月,何叔衡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第一单元
"五四"干将
“深居穷乡僻壤,风气不开,外事不知,耽误了青春。旧学根底浅,新学才启蒙,急盼求新学,想为国为民出力。”
1876年,何叔衡出生于湖南宁乡一个农民家庭,26岁考取秀才。作为旧式知识分子,他深感时局疲弊,毅然拒官回到乡间种地、教书,思索救国之道。
1913年,37岁的何叔衡进入师范学校读书。在这里,何叔衡结识了比他年轻17岁的毛泽东,两人志趣相投,共同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很快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
1918年4月,何叔衡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发起成立进步青年团体——新民学会。
五四运动前后,毛泽东与何叔衡等以新民学会为核心,倡导和推动湖南的新文化运动,领导反帝反封建斗争。
毛泽东评价何叔衡的革命精神和工作能力,说“叔翁办事,可当大局”。
第二单元
"一大"代表
“我绝对不是我一家一乡的人,我的人生观,绝不是想安居乡里以善终的,绝对不能为一身一家谋升官发财以愚懦子孙的。”
1921年7月,毛泽东与何叔衡二人作为长沙共产党早期组织的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一大”闭幕后,何叔衡与毛泽东返回长沙,着手建立党的地方组织,为领导湖南工农革命运动立下了功勋。
1928年6月,组织决定何叔衡赴苏联学习,年逾五旬的何叔衡为了研究革命理论,认真刻苦学习俄文,被大家称为“学习上永不疲倦的人”。
1930年7月,从苏联回国后,何叔衡在上海负责共产国际救济总会和全国革命互济会工作,秘密组织营救被捕同志。
这是一种信仰。救国救民的初心,让“旧式秀才”何叔衡在不断求索中,找到了马克思主义,毅然踏上信仰之路。他年逾不惑,投身于革命的洪流,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书写了一位共产党员的赤胆忠心。
二、共和国法治建设先驱
第二部分展示:中央苏区时期,围绕巩固苏区政权、建立革命秩序、建设廉洁政府等,何叔衡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是无产阶级政权法治建设的开创者、奠基者。以何叔衡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这里探索革命道路、孕育红色法治,创造了中国法治史上的诸多第一。
第一单元
法治先驱
“政权从建立的那一刻起就必须被监督。
不等群众上访,就先下访。”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何叔衡当选为工农检察人民委员。
工农检察部是中华苏维埃政权成立的第一个检察机关。何叔衡主持工作期间,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检察工作方法,严厉打击贪污腐化分子,营造出“苏区干部好作风”的良好局面,为中央苏区的反腐作出了卓越贡献,为推进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奠定了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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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红色管家
“我们共产党人
从投身革命就以
解救广大穷苦百姓
为己任。”
1932年1月27日,中央决定暂由何叔衡兼理内务部部长一职。
当时,内务部管理市政、民警、刑事、侦查、卫生、交通、粮食、社会保证、邮电等事务,其工作内容涉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多个方面。
何叔衡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根据革命形势的需要,何叔衡有选择地把重点放在邮政统一、交通建设、粮食管理和卫生防疫上,并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第三单元
苏区"包公"
“没有胆气和硬劲儿,就难以主持公道!没有公道,民众如何生存,革命如何发展!”
1932年2月19日,何叔衡任临时最高法庭主审(后改称主席)。
作为苏区“首席大法官”,何叔衡力求罪证确实、量刑准确。对于报审的案件,他都亲自审查、仔细推敲,严格把关量刑尺度。
主持临时最高法庭工作期间,何叔衡既抵制“左”倾,又防止右倾,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在审判工作中,何叔衡要求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不仅让苏区法治更加规范,也有利于在群众中弘扬法治观念。
不止“坐堂问案”,还要经常“送法上门”。何叔衡探索出的巡回审判、多元化解是苏区司法实践中的一种创新,让审判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今天的法治中国建设留下了极其宝贵的财富。
这是一种担当。遇事不辞、求真务实,是何叔衡身上的显著标签。不论在哪个岗位、不管面对哪项工作,他都能以革命之心、为民之情,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负党和人民重托,诠释了一位共产党员的政治品质。
三、为苏维埃流最后一滴血
第三部分突出: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被迫实行战略大转移,何叔衡被留在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次年2月,何叔衡从江西转移到福建途中,遇敌围堵,为了不拖累同志,何叔衡奋身跳崖,壮烈牺牲。
第一单元
坚守在苏区
“人民赋予我们这个权力,我们就要对人民负责。至于我个人,不要说是撤了我的职,就是搭上这条命也在所不惜!”
随着“左”倾路线在中央苏区的推行,1933年底,何叔衡被撤销全部领导职务。面对错误的批判,何叔衡坚信“在政治上我从来没有动摇过”。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主力红军被迫实行战略大转移,中央决定何叔衡留在苏区继续坚持斗争。在极端艰苦的处境下,这位年近六旬的共产党员,坚决服从党的安排,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
1935年2月,中央分局安排何叔衡等同志向闽西转移。
第二单元
永远的叔衡
“作为共产党员就应该是不怕死的。我们从入党那天起,就把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完全交给党了。”
1935年2月24日,何叔衡一行到达今长汀县濯田镇梅迳村,被反动武装发现,激战多时,难以突围。何叔衡感到自己年迈体弱,不愿牵连大家,奋身跳崖,壮烈牺牲,时年59岁。
这一单元通过沉浸式空间,还原何叔衡牺牲的过程,感悟他“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气概和所折射的伟大建党精神。
这是一种气概。何叔衡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苏维埃流最后一滴血,践行了一位共产党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铮铮誓言!
这是一种精神,这是何叔衡终其一生献给党和革命事业的精神,这就是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四、致敬 · 传承
第四部分呈现:各时期对何叔衡的瞻仰、缅怀、纪念,表达何叔衡一生所践行的伟大建党精神,在不断传承和淬炼中焕发的时代光芒,成为一代代共产党人的丰厚滋养,成为鼓舞激励一代代中国人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的强大动力。
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们要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继承和发扬何叔衡等中国共产党先驱们缔造的伟大建党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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