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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6 1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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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在离户籍所在地最近的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并享受免除学杂费、簿籍费、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的权利,就读学校可以享受国家补助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险费由家长自愿原则自愿投保,学校只按实际代收教辅材料(语文、数学科的练习册或课时训练),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楼主的孩子进入城区三所小学(实小、附小、中区)不符合条件。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老师也是人不是神,不要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北京景山学校一位校长说过:“一位好家长胜过一百位好老师,胜过一百所好学校。”因为家长把孩子教育好了,老师、学校也很好教育。家长教育的是1——2个孩子。老师、班主任一个班级就50——60个孩子,每节课堂只有40分钟,既要教孩子学习知识,又要教孩子学习做人的道理,还要面对各种考试成绩评比的压力,课后还得忙于备课改作,还有各种公开教学活动、业务学习培训......所以楼主还是自己管好孩子是关键。[s: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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