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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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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烟叶收购政策及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告 为贯彻省、市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烟叶收购任务,切实增加农民和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烟叶收购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2021年烟叶收购政策和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今年烟叶收购价格在去年的基础上总体上调5%,上等烟、中等烟价格有所提高,主要等级烟叶价格见下表:
二、烟叶收购补贴奖励政策。1.烟草部门对烟农合同内交售的上中等烟(不含B4F)给予2元/公斤的产后肥料奖励,在交售烟叶时直接兑现。2.县财政给予所有烟农合同内交售的烟叶1元/公斤的税返扶持,对签订合同收购量44担以上的烟农交售的上中等烟增加0.6元/公斤的田租补贴,在烟叶收购结束后兑现。3.对参与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并做好下烤去青杂、分清部位扎捆的烟农,给予0.2元/公斤的补贴,在烟农交售烟叶时直接兑现。
三、烟叶收购模式。今年我县继续实行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模式,严格执行烟叶预检和现场专业化分级制度,烟农凭烟叶交售通知单、收购合同、身份证、印章,按约定时间到指定的收购点交售烟叶。为确保烟叶收购质量,下烤后没有去青杂、没有分清部位扎捆、没有按烤次堆放、捆内掺青杂、混部位的烟叶暂不予收购,必须由烟农重新整理好后才能收购;水分超限、霉变、虫蛀、异味以及严重油印的烟叶不予收购;未经预检的烟叶不予收购;X3F及以下等级不予收购,X2F等级收购比例控制在5.5%以内,B2K收购比例控制在1.2%以内。
四、烟叶收购进度安排。全县计划用50天左右时间全面完成烟叶收购工作。原则上10亩以下的分中下部1次、中上部1次收购,10亩以上的可以分中下部1-2次、中上部1-2次收购。为确保下部叶能及时销售给烟厂,不造成滞销库存,下部叶必须在8月5日前完成交售,逾期不予收购。
五、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烟叶是国家专卖品,必须加强专卖管理。
1.烟农生产的烟叶一律由烟草公司组织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收购,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从重处罚,党员干部、职工(含村干部、中小学教师)从事贩烟活动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烟农应严格按照《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的条款交售烟叶。
3.严禁无证运输烟叶,县内烟叶运输只允许烟草部门正常的烟叶调拨及烟农从家中将烟叶运往烟草部门指定的烟叶收购站点的运输。烟农售烟时要求烟叶应经过预检,凭《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及烟草站出具的烟叶《交售通知单》进行运输,违者视为无证运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烟区乡(镇)、村两级及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烟草、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烟叶、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杜绝烟叶外流,共同维护好收购秩序。对检举揭发、查获违法行为的有功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妨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责任。
涉烟违法举报电话:12313,0597-3267123
长汀县人民政府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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