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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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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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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东莞来自: 广东东莞
回 清风含笑 的帖子
清风含笑: 据我了解,东门拆迁是符合拆迁政策规定的。还有十多户未签协议的拆迁户就是提出了不合理和太高的要求。比如:要求原拆迁原建,要在妈祖广场内建回等面积房子;漫天要价,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的栋房子要价500万元,套房仅八九十平方米的要求补偿200万元。由拆迁户自己请有资质 .. (2012-08-16 16:16)  嗯!看了有几个疑问:
1.被拆迁户要求原拆迁原建,只要规划好,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呀。广州都在这样做!
2.“建筑面积300多平方栋房要价500万”,我个人感觉,你是指泰安桥头的那家吧,人家的店面就有三大间,位置极佳,按市场价,我觉得可能就不止500万了吧
3.套房八九十平要补偿200万元,可能是要多了,但现在市场行为,都需要讨价还价的呢?
4.我最大的疑问是,拆迁人既然是“长汀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个企业,有何理由被污蔑是敲诈政府,这种大帽扣有点夸张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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